怎么確定是否有車位產權?車位產權屬于誰?
2017年06月
編輯: 立體車庫 來源:www.inc49.com
??? 停車位產權是個非常復雜的問題,目前,小區停車位主要有4種:地下產權車位、地下人防車位、地面規劃車位、地上臨時車位。
拿著買賣合同卻沒法辦理停車位產權登記。由于這塊長期存在律空白,購買的停車位通常是以租賃的形式出現。產權沒確定下來,產權不清晰明確,導致業主、開發商、物業多方矛盾時有發生。那么怎么確定是否有車位產權?
怎么確定是否有車位產權?
一些開發商打著”產權不明確”的擦邊球,不少購買車位的業主分不清哪些屬于人防工程,哪些又屬于業主的公共空間。停車位有很多種,地上、地下、人防工程,性質不同、權屬不同。一般來說,通過這三種方可以識別小區停車位產權。
1、停車場在小區房屋銷售時未按公建面積公攤,停車場的房屋所有權(俗稱產權)應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有權對業主,此時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是合有效的,應受到律保護。
2、開發商在銷售小區房屋時已將地下停車場按公建面積分攤給了全體小區業主,從律上講,該停車場的產權應歸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與個別業主簽訂停車場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簽訂的協議也應歸于無效。
如果小區業主需要購買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話,應同小區業主委員會或同經業主委員會授權委托的物業管理簽訂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全體業主有權決定該地下停車場停車位的使用權。
3、地下停車場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盡管該面積未分攤給全體業主,但開發商也無權。物權第五十二條規定,國防資產屬于國家所有?!渡唐贩夸N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第九條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人防車位是由防空管理部門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權能,該類車位不可以辦理產權證,所有權既不屬于開發商,也不屬于全體業主。
車位產權到底屬于誰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據了解,目前小區停車位有四種類型,即可以辦理產權證的地下停車位;只有使用權的人防工程停車位;地面規劃批準的車位;臨時劃定的路邊車位。
辦理產權證的地下停車位,是指在小區地下空間中,滿足立項和規劃條件、辦理了土地出讓手續,可以辦理所有權證書的車位,這樣的車位,產權屬于開發商或者購買業主;
小區的地下人防車位,屬于建造在小區人防工程內的,非戰時用于停車的車位。有律師認為,人防車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門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權能,該類車位不可以辦理產權證,所有權既不屬于開發商,也不屬于全體業主。
地上車位又分兩種?!段餀喾ā返谄呤臈l第二款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小區內車位、車庫的開發建設應工程建設部門審批,并取得工程規劃許可手續,對于取得工程規劃許可審批手續建設的車位可稱之為規劃內的車位、車庫。在不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是其他場地的情況下,規劃內的車位、車庫應根據約定來確定歸屬。也就是說建筑區劃內規劃建設的車位屬于開發商所有,可以售賣;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之外新增的車位,且占用了公共土地,則屬于小區業主共有。
但是,上述規定并未明確,超出建筑區域規劃但并未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設立的車位,應歸誰所有?按照一般理解及上述法律規定的應有之意,并不歸全體業主共有,而要根據車位所在的區域的性質和權屬來具體確定。
溫馨提示:購買車位應注意哪些問題?
業主在購買車位的時候首先要留意是不是規劃用于車庫車位,在報建的時候是不是已寫明,開發商能不能夠拿到產權證,買了之后業主能不能拿到產權證,還要注意開發商是否在貸款的時候將車庫車位抵押給銀行,因為一旦他還不起貸款,可能就會被銀行處理,業主的權利就難以得到保障。
來源:審判實務????